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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公布2004年限制招生普通高等学校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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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公布2004年限制招生普通高等学校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4年限制招生普通高等学校名单的通知


2004-05-10

教发〔2004〕19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中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暂停招生(红牌)和限制招生(黄牌)的规定以及2003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结果,经审核,共有33所普通高等学校2004年被确定为限制招生(黄牌),其中26所学校办学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另有7所学校因统计错误造成办学条件不达标。按照有关规定,办学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被确定为黄牌的学校,其招生规模不得超过当年毕业生数,请有关单位在2004年招生计划安排、执行过程中予以落实;对统计错误造成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学校,学校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促进学校提高管理水平,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

  希望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并根据所属学校办学条件、经费投入、毕业生就业率和后勤社会化改革等状况,认真把握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节奏,确保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

  黄牌普通高等学校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被确定为限制招生(黄牌)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

本科学校(11所)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市         昆明医学院         云南省

  长治医学院        山西省         云南中医学院        云南省

  山西中医学院       山西省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省

  上海杉达学院       上海市         渭南师范学院        陕西省

  仰恩大学         福建省         甘肃中医学院        甘肃省

  内江师范学院       四川省

专科学校(15所)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天津市         民办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市

  民办天狮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市         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湖南省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自治区      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省

  大连商务职业学院     辽宁省         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四川省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市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省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市         四川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省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上海市         云南科技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省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市

因学校统计错误造成办学条件不达标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沈阳医学院        辽宁省         长春大学          吉林省

  吉林艺术学院       吉林省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市

  海南医学院        海南省         晋城职业技术学院      山西省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营业税减免认定”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营业税减免认定”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4]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文件精神,现就取消“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营业税减免认定”后,如何加强后续监督和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附件1《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七条“符合营业税法规规定的减免条件的自开票纳税人,应向主管地方税务局报送有关资料,并经主管地方税务局认定后才能享受减免营业税优惠。符合营业税法规规定减免条件的代开票纳税人,必须提供主管地方税务局批准的减免税文书,其由代开票单位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发票的营业额,才能享受减免营业税优惠”予以取消。取消认定手续后,主管地方税务局应按照减免税条件的要求,对符合享受减免税条件的自开票纳税人所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减免征收营业税;对符合享受减免税条件的代开票纳税人,在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时即时征收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所得税,再按规定办理退税(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对给予了减免营业税优惠的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要分户建立减免税档案,加强对减免税企业的资质及材料档案的管理,同时要加强其日常监督、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农业部关于推进节水农业发展的意见

农业部


农业部关于推进节水农业发展的意见

农农发〔2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农垦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我国水资源严重紧缺,农业用水矛盾日渐凸显。发展现代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防灾减灾,实现农业稳产增产,必须大力发展节水农业。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的指示精神,加快推进节水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节水农业的重大意义
  农业以土而立、以肥而兴、以水而旺。水是最短缺的农业重要资源之一,也是制约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节水农业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加快推进节水农业发展。
  (一)农业用水资源紧缺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水资源总量仅占世界的6%,人均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农业用水量约3600亿立方米,用水比重从1997年的69.7%下降到当前的61.3%左右,减少了200亿立方米。随着人口增长,特别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用水矛盾进一步加大,保障农业灌溉用水的难度不断增加。目前,全国农田灌溉面积9.05亿亩,灌溉用水缺口300多亿立方米。根据国家水资源发展规划,未来15年农业可用水量将维持零增长,农业缺水形势日益严峻。
  (二)干旱对农业生产的威胁越来越大。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我国旱灾发生频率越来越高、范围越来越广、程度越来越重,干旱缺水对农业生产的威胁越来越大,旱情已成为影响粮食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常态,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严重威胁。近10年来,全国平均每年旱灾发生面积4亿亩左右,是上世纪50年代的两倍以上,平均每年成灾面积2亿多亩,因旱损失粮食600亿斤以上。因此,必须把发展节水农业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探索一条合理用水、高效节水的水资源利用途径。
  (三)发展节水农业的潜力越来越显现。目前,在全国9.05亿亩灌溉面积中,工程设施节水面积仅占44.3%;在23亿亩农作物播种面积中,农艺节水面积仅占17.4%。我国农业用水利用率比发达国家低20个百分点,据有关专家测算,通过推广农田节水技术,在灌区小麦和水稻生产上具有节水360亿立方米的潜力,相当于新增灌溉面积8200万亩,按每亩增产300斤粮食计算,可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46亿斤。在旱作区提高自然降水利用率,具有260亿立方米的潜力。同时,通过推广农田节水技术,将灌溉水的粮食生产效率提高0.1公斤/立方米,旱作区每毫米降水的粮食生产效率提高0.1公斤/亩,可增加粮食生产能力1000亿斤以上,相当于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量目标。
  (四)发展节水农业的政策越来越有力。党中央高度重视节水农业工作,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推进节水农业发展。面对前年西南大旱,安排3亿元用于地膜覆盖技术推广,去年又安排5亿元用于西北地膜覆盖。各地积极响应,整合资源,加大投入,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全社会投入节水农业的资金高达50亿元以上。节水农业发展形势越来越好、氛围越来越浓、政策越来越有力,全膜覆盖、膜下滴灌等农业节水技术模式日益成熟,为谋划大项目、建设大示范区、大面积推广应用节水农业新技术创造了难得的机遇和条件。
  二、准确把握发展节水农业的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理清发展节水农业的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区域特点,加快推进发展。
  (五)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要求,牢固树立“节水增产、节水增效”的理念,针对作物需水规律和农业水资源利用特点,综合运用工程、农艺、生物、管理等措施,加快技术集成,以示范区建设为平台,在更大规模和更高层次上示范推广节水农业技术;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投资机制,大幅增加农田节水资金投入;进一步强化职能和手段建设,建立和完善全国土壤墒情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和完善基层节水农业推广服务体系。逐步形成节水农业政策体系、技术体系和工作体系,加强分类指导,提高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和水分生产效率,为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六)发展目标。按照优化布局、整体推进的原则,“十二五”期间,结合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创建,全国建设100个有特色、成规模的节水农业核心示范区,新增节水农业技术示范推广面积1亿亩,灌溉水和自然降水生产效率提高10%。通过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实现“一个促进、两个缓解、三个提高”的总体目标,即: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缓解农业生产缺水矛盾,缓解干旱对农业生产的威胁;提高水分生产力,提高农业抗旱减灾能力,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七)基本原则。立足田间,综合配套。节水农业的关键环节在田间,抓住农田节水就抓住了节水农业的根本。加强工程、设备、农艺、生物、化学和管理等措施在田间的集成应用,建立“蓄-集-保-节-用”综合节水技术体系。突出重点,展示示范。突出节水农业的重点区域、主推模式、主导作物和关键技术,强化集成组装、展示示范和辐射带动,力求产生规模效应,逐步形成效益明显、各具特色的节水农业发展新格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水资源状况、作物布局和耕作制度等,因地制宜制定节水农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按照耕地土壤类型、气候特点、作物需水规律等,加强分类指导和科学管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发展节水农业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统筹多项资源,发挥项目资金综合效应。鼓励企业、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形成多层次、多渠道推进节水农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因地制宜确定区域主推技术模式
  发展节水农业要集成关键技术,明确主推模式,实现重点突破。
  (八)“三北”地区技术模式。西北、华北、东北地区资源性缺水严重,降水量少,蒸发量大,干旱缺水成为农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年际间产量因旱波动较大。这些地区主要通过推广应用节水农业技术,积极发展玉米、马铃薯、棉花等大宗作物。在没有灌溉条件的地区,坚持蓄水和保墒并举,通过保护性耕作、深松耕、土壤改良,营造土壤水库,提高蓄水保水能力;合理开发抗旱小型水源,推广抗旱坐水种,科学应用抗旱剂、保水剂,解决春季抗旱保苗问题;大力推广地膜、秸秆覆盖技术,实现集雨保墒;在有灌溉条件的地区,大力发展膜下滴灌、微灌、喷灌、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旱作节水机械化等高效节水技术。
  (九)黄淮海小麦主产区技术模式。黄淮海小麦主产区资源性缺水和工程性缺水并存,缺水与浪费并存,大水漫灌较为普遍,地下水严重超采,用水矛盾日益突出。重点是推广测墒节灌技术,改善灌溉制度,优化输水、灌水方式。通过开展土壤墒情监测,科学制定灌水方案,重点推广应用“小白龙”输水、“小地龙”喷灌、长畦改短畦等技术模式。围绕水果、蔬菜等园艺作物生产,大力推广微灌水肥一体化技术。在适宜地区,实施保护性耕作,采取深松镇压、划锄、覆盖等保墒措施,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
  (十)南方地区技术模式。南方地区降水量充沛,但时空分布不均,且地形复杂,工程性缺水比较突出。近几年季节性干旱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干旱缺水对农业生产的威胁越来越大。季节性干旱地区重点是加强坡改梯以及田间集雨、灌排设施建设,增强蓄水调水能力,围绕玉米、马铃薯等作物,主推地膜覆盖、生物覆盖和集雨补灌等技术。在经济园艺作物上发展以现代微喷灌、水肥一体化为核心的高效节水技术。在水田推广水稻浅湿薄晒灌溉、控制灌溉等技术,促进水肥耦合。
  四、切实做好节水农业重点工作
  “十二五”期间,各级农业部门要立足现有基础,从设施建设、技术推广、合理种植和科学抗旱等方面推进节水农业发展。
  (十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住国家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建设有利时机,整合资源,加强田间节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改善农田水源保障条件,配套田间节水基础设施,形成蓄、保、集、节、用一体化的节水农业新格局。与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工程和旱作农业科技推广等项目组织实施相结合,加强田间节水微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农田蓄水保墒能力。与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相结合,全面提升农田抗灾减灾和耕地持续增产能力。
  (十二)加快技术示范推广。深入开展节水农业示范活动,建立示范展示平台。充分利用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等平台,针对不同地区的生产条件、资源特点和耕作制度,突出优势农作物,强化农田节水示范区建设,集成示范一批新的简便实用节水技术模式,开展节水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狠抓技术试验示范,做到县县有示范、村村有样板,不断扩大示范规模。加强示范主体的培育,重点扶持、服务和指导粮食生产大户、科技示范户和专业合作社,树立样板,带动周边农户,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十三)推行适应性种植方式。针对不同区域水资源状况,统筹规划,因水布局,合理安排农作物种植结构,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调整优化种植作物和品种结构,充分利用自然降雨,使作物生长需水期与雨季同步,变被动抗旱为主动避旱。培育、推广高产耐旱品种,改进耕作栽培制度,提高作物水分利用效率,实现节水增产和节水增效目标。
  (十四)做好科学抗旱减灾。统筹规划,未雨绸缪,研究制定抗旱减灾应急预案,积极做好抗旱技术、物资和工作组织、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准备,提高应对旱灾的能力。建立健全土壤墒情监测网络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监测方法,提高墒情监测时效性、针对性和科学性。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为农业生产和抗旱减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五、不断强化发展节水农业的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节水农业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的职责,发展壮大专业人员队伍,推进节水农业制度建设,为加快节水农业发展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十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投入机制。充分利用好农田水利建设、旱作节水、地膜覆盖、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工程、旱作农业科技推广财政专项和保护性耕作等项目资金,积极引导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加大对节水农业的投入力度,加强田间节水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提高节水农业科技和装备水平。
  (十七)强化基础支撑。加强节水农业技术体系建设,改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能力。编制“十二五”节水农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区域布局和主推模式,科学指导节水农业发展。强化教学、科研和推广的对接,加快现代高新技术的应用,研发推广简便易行、经济实用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为发展节水农业提供科技支撑。积极借鉴国外节水农业技术、经验和管理方式,结合生产实际,指导节水农业发展。
  (十八)广泛宣传培训。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媒体开展节水农业宣传,争取领导重视和部门支持,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节水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通过科技下乡、示范观摩、印发资料和现场培训等方式,宣传普及节水农业技术,提高农民节水意识,促进节水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农农发〔2012〕1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ZZYGLS/201202/P020120210354300837730.ceb